close

農委會推出總經費2000億元的農村再生條例,盼活化農漁村,政策美意十足,惟再生計劃需由社區自行提案,對人才外流嚴重、資源相對貧瘠的農漁村,卻是一大瓶頸,農委會若應先籌劃人才培訓課程,讓政策落實事半功倍。



台灣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工作已逾10年,也建設多個明星社區,但沒有積極培訓更多人才下鄉的情況下,每每經費大餅都由同一社區獲得,出現另類的「城鄉差距」,在農村再生法案必須特別注意。



尤其「由下而上」是這項法案的重點,社區必須提出確實可行的計劃,才能獲得經費補助,問題來了,多數的農村都有資源不足,及青壯人口外流嚴重的問題,許多社區有迫切改善的需求,卻因為缺乏強有力企劃書人力及執行者,無法跨越申請的門檻,擁有再好的人文特色,都會成為遺珠。



2000億元要活化4000個農漁村,請先撥出極小部分的經費,進行人才培訓工作,把社造種子深耕在社區之中,才能讓農村再造、社區再造永續經營,這筆經費更能顯見倍數效果。
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llal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