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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曾德峰/北縣報導〕依據公共藝術設置辦法,台北縣政府行政園區須編列8000多萬元設置公共藝術,目前只有4件藝術作品、消耗1000多萬元,且都是93年前設置完成,距離合乎規定尚有一大段距離,縣議員周勝考昨天說,這是文化局的失職,連帶地讓重視藝術、文化的縣長周錫瑋臉上無光。



目前只有四座



縣政府文化局解釋,受到財政困窘、沒有合適藝術作品等影響,讓行政園區公共藝術作品難產,今年已編列1400萬元增設新的公共藝術,也希望有更多的藝術家共襄盛舉。



周勝考說,高雄市這幾年有多項重大建設,連帶地讓城市公共藝術蓬勃發展,城市面貌有新蛻變,讓到過高雄市的民眾留下深刻印象;反觀北縣,單單行政園區的公共藝術品這幾年都搞不定,縣內這麼多著名藝術家,像朱銘、琉璃工坊等,推說沒有合適作品,很難置信。



依據公共藝術設置辦法,公有建築物的興辦單位應提撥工程總經費1%,作為設置公共藝術費用。縣府新大樓及縣民廣場當初由秘書處及交通局負責興辦,秘書處說,當初作為公共藝術的費用約7000多萬元,甄選通過並完成的公共藝術包括放置在中山路大門兩側的「北縣啟示錄:流動的風采」、「北縣啟示錄:建設的能量」,以及8樓陽台的「野趣」,設置經費800多萬元。



秘書處解釋,當初送審的還有其他作品,審核通過的只有前述3件,剩餘的款項後來礙於財政拮据已充作工程款,去年編列400萬元試圖設置新的公共藝術,因沒有動用保留到今年,預算已經移給文化局。



交通局負責的縣民廣場,曾動用400萬元徵選一件公共藝術「鳳凰日晷」,放置在廣場西側,作為公共藝術的經費仍有1000萬元,也轉撥給文化局負責遴選規劃。



文化局藝文推廣科說,今年編列1400萬元增設公共藝術,設置範圍涵蓋文化路、中山路、新府路、新站路的行政園區,希望讓藝術家有更大揮灑創作空間,營造行政園區視覺、空間新美感,未來也計畫整合板橋車站、捷運站及園區的公共藝術,設計出精緻的導覽摺頁,方便民眾、學子欣賞城市特有的公共藝術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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