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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名導演劉家昌、甄珍夫婦,被控利用國民黨黨營事業交易過程,涉嫌掏空國民黨的華夏、光華及啟聖等公司六億一千餘元,涉嫌背信遭通緝。劉家昌夫婦廿七日自香港搭機返台投案,檢方漏夜偵訊後,劉家昌以三百萬元交保、甄珍則以一百萬元交保,兩人皆被限制出境、住居。



劉家昌廿六日中午委託律師遞狀,向檢察官表示願意返台配合調查。劉家昌、甄珍夫婦,廿七日下午持美國護照返國,由調查局移送台北地檢署歸案。



背信通緝離境多年 搭機返台



劉家昌及本名章家珍的甄珍,長期住在中國大陸、香港及美國等地,雖然中華民國護照遭外交部註銷,但兩人擁有美國護照,這次搭乘國泰航空班機從香港回國,就是持美國護照。



面對記者詢問,兩人口徑一致「就是要回來面對司法」。劉家昌說:「台灣目前司法已經回歸正常,政治也穩定下來,如果沒有信心也不會回來,因為兩人有三分之二的時間在台灣,如果說有原罪,那就是做梅花及中華民國頌,他太愛這塊土地了,也應該要回來解釋清楚」。



調查局在偵辦劉家昌夫婦掏空案時,兩人在八十八、九十年先後離境,調查局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;檢察官曾十次傳喚劉家昌夫婦出庭,但僅律師到場,於是在九十五年十二月發布通緝令,時效至一百零六年十二月廿五日止。



調查局指出,劉家昌在八十八年七月間,投資九百五十萬元設立海外企業「欣和」機構,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成立,隨即以董事長名義召開臨時股東會,提案增資二億四千萬元,決議授權董事會以二千四百萬股增資股票,以每股廿五餘元溢價發行,預計募集增資款六億一千餘萬元。



當時華夏投資、光華投資、啟聖實業及永美及太子等公司均投資,其中華夏及光華兩家分別購買欣和二千二百餘萬股、一百餘萬股的股票,投資欣和各達五億六千餘萬、三千九百餘萬元。欣和在八十八年九月間完成增資案。



掏空款項 疑全部投資房地產



不久,劉家昌即分別與妻子甄珍及她名下經營的「家欣藝術」公司簽訂不動產及土地買賣契約,以六億九千三百萬元代價,高價購買甄珍及「家欣」公司五筆汐止土地及兩棟建物。但經查,欣和曾請銀行對建物及土地鑑價約值二億餘元、華夏投資曾委託鑑價僅值三億八千萬元。



調查局懷疑,劉家昌將黨營事業增資的六億餘元款項,全部作為購買土地及不動產,導致欣和負債二億餘,且購得的房地產閒置不用,嚴重影響股東權益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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